关于办理ICP备案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店主,您好!

    为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促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国家对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许可制度,对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实行备案制度。未取得许可或者未履行备案手续的,不得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国家有关部门即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网站审查工作,对于没有办理经营许可证或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或关闭网站。

    凡有独立域名的富贵网网店用户必须及时提交下述资料,并确保资料真实有效,富贵网会将资料统一报送给信息产业部办理备案手续。经审核通过的用户,信息产业部会统一发放ICP备案序号。
    注:没有独立域名的用户暂不需要填写。(独立域名形如:www.123.com , www.123.cn等),如果您的独立域名已备案或已添加了以下资料,不需要再填写下面表格。如果您没有独立域名,只使用了形如www.rich8.com/8/88这样的网址目前不需要备案,不需要填写下面的表格。

    咨询热线:0768-3158299   QQ:174957121   MSN:hirich8@hotmail.com

独立域名 注:以下所有资料都必须填写。
主办单位性质
主办单位名称 网站若拥有多个主办单位, 则需填写每个主办单位名称,以分号;分隔。若网站为组织开办,则应填写组织名称,若为个人开办,则应填写个人姓名。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号码 若网站为组织开办,则该栏应填写有关部门核发的单位代码,并注明有关单位名称,例如,需工商注册的,应填写工商部门核发的企业或事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或是有效期内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上的编号。若网站为个人开办,则该栏应填写个人有效证件号码(例如身份证号码),并注明证件核发单位名称。
投资者或上级主管单位 军队、政府机关、事业单位, 需要填写上级主管单位名称。企业或个人的,只需如实填写。
主办单位所在地
主办单位通信地址   必须填写详细地址,如果不详细将无法通过
网站负责人姓名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号 格式:各类有效证件类型:有效有效证件号。其中有效证件类型包括工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的代码证、身份证、军人证、护照、驾照等,填写格式举例为:身份证:432623197102112275
网站负责人办公电话   格式:区号-电话号码
网站负责人手机号码 只允许出现数字,多个手机号码以分号;分隔
网站负责人电子邮件 必须含有'@'符号,多个电子邮件以分号;分隔
网站名称
网站首页网址 填写独立域名,如果有多个以分号;分隔
网站域名列表 填写独立域名,如果有多个以分号;分隔
涉及需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的内容 新闻 出版 教育 医疗保健 药品和医疗器械 电子公告服务 其它 文化 广播电影电视节目 若网站涉及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文化、广播电影电视节目等需前置审批和电子公告服务等需专项审批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内容,应在本栏注明。审批需要在当地的政府部门出示书面证明传真至我公司。如果没有,请选择其它。各省市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在您先慎重检查上面填写的资料是否准确无误,然后点击确定保存!

特别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未取得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并处1万元罚款;拒不改正的,关闭网站。

经营性与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如何界定?
<<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292号)第三条规定“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两类。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有偿提供信息或者网页制作等服务活动。非经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是指通过互联网向上网用户无偿提供具有公开性、共享性信息的服务活动。